沧州市南大港医院
2017年招聘护理人员简章
为切实提高护理服务水平,经产业园区管委会批准,现公开招聘护理
人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园区组织部、卫计
局及医院相关领导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招聘计划
根据需要,拟招聘护士8人(含助产士)
三、招聘条件
(一)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应往届毕业生,往届毕
业生要求具有护士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报名须通过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
试,以网上打印成绩单为准;
(二)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9年9月22号(含)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道德品质良好,热爱护理专业。
满足以上三条方可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7年9月23日-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
午2:30-5:30,报名时间截止到9月30日下午5: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南大港医院三楼办公室
报名咨询电话:0317-5462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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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人员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备案表一张),护士执业注册证、护士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照6张报名。初审合格者填写《南大港医院护理人员
资格审查表》,并缴纳报名费200元。
五、考试步骤及聘用程序
考试内容由笔试、操作及面试三部分组成,总分100分。笔试占40 ℅ ,
操作、面试各占30 ℅ 。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准考
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一)笔试
1.笔试试题由招聘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负责。实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
统一考试、统一阅卷。总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二)操作
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以抽签方式决定考题,每人需考两项
操作,总分100分。
(三)面试
1.笔试与操作结束后,按两次考试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并按录取
人员数量与面试人员数量1:1.5的比例进行面试。
2.面试试题由招聘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进行负责,全程封闭管理,总分
100分。
(四)录取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40 ℅ 、操作成绩30 ℅ 、面试成绩30
℅ 的比例进行汇总,按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进入复审、体检人选,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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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复审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照总
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复审
工作人员根据拟聘岗位要求,调阅应聘者档案及相关资料,全面了解
应聘人员情况,对于受到纪律处分和刑事治安处罚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参加体检
人员个人承担。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
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区人事部门根据考生的汇总成绩、复审及体检结果,按程序确定拟聘
人选,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
天。公示期内,对反映问题属实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317-5897865 0317-5897862
(八)聘用及待遇
凡经录用者,试用期为一年,一年内违反医院规章制度,随时取消聘
用资格。录用人员工作满三年(包括试用期一年)可参加医院护理人员考
核,根据考核成绩择优转入事业编制。
附:《南大港医院护理人员资格审查表》
二 〇一七 年玖月贰拾贰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