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学生续贷及毕业生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对今年贷款的学生要求如下:
一、组织学生填写续贷声明并完成审核工作(省外的学生需要在系统中申请)
为进一步规范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流程,提升国家助学贷款资助育人效果,续贷学生申请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时,需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各辅导员老师应组织有续贷要求的借款学生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写续贷声明,学工部并于6月底前登录显示目录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在“贷款处理-续贷声明审核”模块下完成续贷声明审核工作,确保借款学生填写的续贷声明内容真实。请辅导员老师务必在本周通知学生完成本项工作。
系统操作方法: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学生填写完成并提交后,各高校系统用户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以下简称“生源地系统”),在“贷款处理—续贷声明审核”功能中查看续贷声明内容,并填写审核意见。对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应退回学生重新填写后再次审核。
二、组织毕业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河北省内及省外的学生在系统中做确认)
借款学生毕业前,各辅导员老师要组织、督促学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就业单位相关信息,并更新联系方式。各辅导员老师应确保每一名借款学生离校前完成毕业确认,提高毕业确认信息准确率。对没有及时做毕业生确认的学生,学工部将延迟对本人的邮寄档案工作。
系统操作方法:借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个人信息变更”功能中填写就业信息、更新联系方式后,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各高校系统用户登录生源地系统,在“毕业确认”功能中可查看本校需进行毕业确认的学生名单,并对学生的毕业确认申请进行审核。
学工部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