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9日 00:00 发布人: 浏览次数:[]

关于2018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

各系:

根据新华社河北分社有关通知,2018届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将于4月21日进行,为了顺利完成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摄像时间定于2017年4月21日上午8:30-11:30,摄像顺序及地点见附件。

二、参加摄像人员:2015级三年制普通专科生;2013级五年一贯制专科生;2016级专接本药学;2016级专接本医学检验技术;2016级专接本护理;2016级专接本医学影像技术专业;2015级专接本临床医学专业。

三、按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规定,图像采集收费仍按照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教学厅[2002]5号)文件标准收取,相片采集工本费每人15元,由各系辅导员负责指派1-2名班干部妥善保存,由各班干部将摄像费交给新华社河北分社工作人员。

四、注意事项

1、请各部门按照通知日程妥善安排,组织学生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拍摄。为了维护现场秩序,避免拥挤,每组前两个班级提前在摄像地点排队等候,其他班级均在本班教室待命,由各辅导员负责在摄像现场等候,快轮到本班摄像时再通知本班同学到现场排队。请各辅导员老师提前通知同学们照相时一定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排队,排队等候时不要大声喧哗以免影响教学。

2、要求学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

3、已经在外地参加实习或请假的同学如不能按时返校参加图像采集,将于2017年10月份自行到北京中国图片社图像采集中心进行补拍,否则无法正常毕业,请提前通知学生本人。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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